審美與倫理: 從蕭統胄子身份看《文選》選文標準

尤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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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stract

《文選》中的部分文章呈現出區別於純文學作品的特徵。首先,其中大量文章僅存在 一個「絕對意識」,這使文章區別於審美事件,成為倫理事件。其次,代作類表、牋、檄類 文的名義作者痕跡消滅,其作文僅僅為了滿足實際作者的政治需求,文章成為了政治溝通的 工具。再次,策、書類等文通過展現官員與上級的溝通往來,確立了規範的政治交流模板。
蕭統不強調文章必須體現作者的個人情志,亦不執著於文的古今之辨,而是強調文章一定要 體現時代特點,尤其要滿足當時的政治需求,這與他的太子身份、以及在編選《文選》時考 慮到統治集團的政治需求密不可分。
Original languageChinese (Traditional)
Title of host publication2022年香港浸會大學、中山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研究生聯合學術研討會會議論文集
Place of Publication香港
Publisher香港浸會大學中文系
Pages81-96
Number of pages16
Publication statusPublished - 30 May 2022
Event2022年香港浸會大學、中山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研究生聯合學術研討會 - Virtual, Hong Kong
Duration: 30 May 202231 May 2022

Conference

Conference2022年香港浸會大學、中山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研究生聯合學術研討會
Country/TerritoryHong Kong
Period30/05/2231/05/22

User-Defined Keywords

  • 《文選》編選
  • 蕭統
  • 太子身份
  • 文章實用性
  • 純文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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